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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4—2025学年学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材料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2024—2025学年学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上报范围: 1、退役复学且2024—2025学年在籍在读学生。 二、报送材料 1、《退出现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纵向复印); 2、退役复学后完整的学籍注册信息(教务处打印并盖章)、身份证、建行卡复印件(三样正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三、报送时间地点 即日起截止
发表时间:2024年09月30日
我校教师应邀参加安康市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宣传教育展示活动
发表时间:2024年09月30日
教育学院组织2024级新生观看“青春榜样说”
发表时间:2024年09月25日
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年09月30日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了鼓励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同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参照陕西省教育厅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相关要求,现将我校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办法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应当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在同一年级专业前30%,且参评课程没有不及格科目(含选修课)。具体按《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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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年10月11日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安康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按照《安康学院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8〕266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2024学年安康学院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对象 申请安康学院奖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在同一年级专业或班级前30%,没有不及格科目(含选修课),学业成绩排名在前者优先推荐。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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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年10月11日
公 示
全校师生: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陕教办〔2024〕23号)和《安康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校发〔2021〕124号)等文件要求,我校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初步评选石浩等14名学生拟获得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李思宇等3名学生为备选学生)。 现将拟推荐上报的国家奖学金学生名单向全校师生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0
发表时间:2024年10月10日
以笔传情,手印绘梦——数学与统计学院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主题实践活动
发表时间:2024年10月10日
【新生入学教育系列五】教育学院组织开展新生图书馆入馆教育讲座
发表时间:2024年10月10日
“镜头下的国旗,国旗下的誓言”——教育学院开展爱国教育系列活动
发表时间: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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