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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20年度陕西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优秀工作者推荐公示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2020年度陕西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和优秀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陕教工生办〔2020〕9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推荐、学校审核,拟推荐上报柯小敏同志参评2016-2020年度陕西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优秀工作者。 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10月1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安康学院
发表时间:2020年10月12日
关于陕西省高校第五届“十佳辅导员”“优秀辅导员”推荐结果的公示
        根据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陕西省高校第五届“十佳辅导员”“优秀辅导员”及第十二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2020年“最美高校辅导员”推选展示工作的通知》(陕教工生办〔2020〕4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二级学院推荐、学校评审,拟推荐杨曼同志为陕西省高校第五届“十佳辅导员”“优秀辅导员”候选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6月30日-7月2日。     公示
发表时间:2020年06月30日
关于做好2020级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年09月23日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贴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2020学年高等学校学生食堂补贴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陕教财[2019]226号)精神,为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贴评定和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及条件 1.我校正式在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学院应重点关注因疫情影响家庭经济收入的学生,特别是来自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学生。 2.遵守校纪校规,无不良记录;家庭
发表时间:2020年04月27日
关于做好2020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网上信息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对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积极履行还款义务,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现将2020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网上信息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各二级学院督促2020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务必于6月21日前自行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修改其个人信息。 二、录入步骤    1.登录系统,输入
发表时间:2020年05月08日
公示
全校师生: 现将拟享受2019-2020学年长兴助学金的学生名单向全校师生公示,若有不同意见,请于6月2日以前通过相关渠道反映或投诉。 投诉电话:3288019   3282252 投诉邮箱:akuxsc@aku.edu.cn 投诉地点:南校区行政二楼学生资助中心                                        学生工作部
发表时间:2020年05月26日
关于2019--2020学年安康长兴建筑集团助学金的评定通知
各二级学院: 现将我校2019-2020学年安康长兴建筑集团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9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名额分配 2019-2020学年长兴建筑集团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序号 学院 名额 1 数学与统计学院 3 2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5 3 化学与化工学院 3 4 文学与传媒学院 4 5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6 外语学院 3 7 体育学院 2 8
发表时间:2020年04月29日
关于毕业生档案材料移交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部门: 高校毕业生档案是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学习及各种社会实践活动的真实记录,是大学生就业及其今后各级组织考察、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为更好的发挥档案的作用,及时转出毕业生档案,现将毕业生档案材料移交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移交材料项目、时间 1.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和安康学院学生信息与毕业鉴定卡。由毕业班辅导员组织学生填写有关内容,并完成鉴定
发表时间:2020年05月26日
关于2020年陕西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课题、精品项目推荐公示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申报2020年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课题、精品项目的通知》(陕教工生办〔2020〕2号)文件要求,学校开展了我校2020年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课题、精品项目评审工作,经过二级单位推荐、资格审核、评委评审,确定推荐上报陕西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课题2项、精品项目1项,具体名单如下: 辅导员工作研究课题 序号 选题方向 课题名称 主持人 申报单位 课题组成员 1 心理健康教育
发表时间:2020年05月19日
关于做好2020年寒假学生离校及留宿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我校寒假放假时间,现将学生公寓假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0年寒假原则上要求学生回家休假过年,少数学生确因特殊原因需要留校的,请严格按照“安康学院寒暑假学生留校住宿申请表及安全承诺书”的要求履行留校住宿手续。各二级学院要将最后确定的“寒暑假留校住宿学生登记汇总表”报送学工部并在学生公寓管理科进行备案。要专门组织召开本院留校学生会议,着重对留校学生进行人身、财产、消防和
发表时间:2020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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