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当前位置:首页 > 搜索结果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心语空间”开放通知
亲爱的同学们: 大学像一棵历经风雨的大树,你们是大树上的繁茂枝叶,而我们是大树的根,为你们的成长助力。我们无法保证在这四年当中你会一帆风顺,但我们希望成为你们坚实的依靠,给予温暖和前进的力量,陪伴你们走过这四年。 依托心理咨询这块静谧的沃土,在接下来的大学生活里,我们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会一如既往地:关注你,接纳你,支持你,伴你成长!希望在未来的自我探索中,你们能够发现自己,接纳自己,成为自己
发表时间:2019年03月20日
关于开展“倾听•沟通•合作”团体辅导活动的通知
      为了提高我校心理委员的能力与水平,推进和规范班级心理委员工作,进一步完善我校四级心理健康教育网络体系,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决定开展本学年第二次班级心理委员团体辅导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倾听·沟通·合作 二、活动目标 通过完成挑战性和趣味性的团队项目,增进团体成员人际沟通能力,改善与他人的交流方式。使心理委员进一步明确自身职责,加强各班心理委员的联系与互通。 三、活动
发表时间:2019年03月04日
关于开展2018年辅导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2018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师德考评工作安排,为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辅导员工作,促进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安康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党发〔2011〕46号)和《安康学院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院发〔2010〕10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考核工作安排,现将2018年辅导员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8年在校从事学生思想政治
发表时间:2018年12月19日
关于落实安康市人民政府 安康军分区安政函【2019】29号文件精神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接安康市人民政府 安康军分区印发的《关于开展民兵组织整顿潜力调整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现将落实此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各二级学院指派专人负责本次退役复学大学生(目前在校)服役情况、专业技术特长等信息数据填报工作(内容详见附表1)。填表说明中要求必填或选填,选填项目可填也可不填写。 二、完成时限: 各二级学院务必于3月10日前完成相关数据
发表时间:2019年02月27日
关于做好2019年寒假学生离校及留宿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我校寒假放假时间,现将学生公寓假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9年寒假原则上要求学生回家休假过年,少数学生确因特殊原因需要留校的,请严格按照“安康学院寒暑假学生留校住宿申请表及安全承诺书”的要求履行留校住宿手续。各二级学院要将最后确定的“寒暑假留校住宿学生登记汇总表”报送学工部并在学生公寓管理科进行备案。要专门组织召开本院留校学生会议,着重对留校学生进行人身、财产、消防和交通
发表时间:2019年01月11日
2018级学生早操出勤信息反聩
2018级学生早操出勤情况统计(11月)    学院 应到人数 实到人数 出勤率 辅导员 带操次数 电信学院 4752 4661 98.10% 陈  浩 9 农生学院 3248 3247 99.96% 张伟艺 2 艺术学院 5184 5113 98.63% 薛  涛 10 魏  麟 12 政社学院 3536 3471 98.16% 董  弯 9 经管学院 5088 5023 98.71% 唐秋明
发表时间:2018年12月13日
学生工作部(处)2018年度考核、师德考评结果公示
学生工作部(处)2018年度考核、师德考评结果公示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安康学院2018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师德考评工作的通知》,经学生工作部(处)全体人员评议测评,考核小组审核,现将2018年年度考核、师德考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三天(2018年12月27—29日)。     1. 2018年度考核优秀人员:王瑞卫  柯小敏。其他人员为合格。     2. 2018年度师德考评优秀人员
发表时间:2018年12月27日
关于2018--2019学年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精准资助、国家助学金、长兴助学金的评定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省扶贫办相关精神要求,现将我校2018-2019学年精准资助、国家助学金、安康长兴集团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助学金评审对象、条件、等级、程序、办法     1.根据《关于切实做好2018—2019学年度全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陕教〔2018〕310号)文件精神,被认定建档立卡家庭的学生享受精准资助。 2.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定
发表时间:2018年11月29日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贴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2019学年高等学校学生食堂补贴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陕教财[2018]327号)精神,为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贴评定和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及条件 1.我校正式在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遵守校纪校规,无不良记录;家庭经济困难,经济来源没有保障,无力支付全部或部分生活费用。 二、评定程序及办法 1.学生
发表时间:2018年12月03日
第12周学生早课检查结果汇总表
第12周学生早课检查结果汇总表   序  号 姓  名 二级学院 班  级 检查 时间 辅导员 1 屈德盼 化工学院 应用化学17级1班 11月 20日 周文超 2 向万旭 文传学院 汉语言文学17级2班 邹棠华 3 邵雪萌 教育学院 学前教育16级1班 郇  红 4 刘美荣 教育学院 学前教育专升本17级2班 董婷瑜 5 路航 教育学院 小学教育17级文科2班 6 张新宇 教育学院 小学教育
发表时间:2018年11月28日
共有 2,074 条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共有 208 页   当前第 7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