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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春季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春季是学生危机事件高发时段,为了做到心理问题早期发现、及时防范、有效干预,防止学生因严重的心理障碍引发恶性事件发生,确保在校大学生的身心健康,维护校园稳定,学校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17年3月31日——2017年4月30日 二、排查范围 全日制在校学生 三、重点排查对象 重点排查在生活、学习和身心方面出现问题和面临困难的学生
发表时间:2017年03月31日
关于做好2017年清明节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2017年清明节放假工作通知安排,为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现就有关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和上课时间 1.放假时间: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 2.上课时间:4月1日(星期六)补4月3日(第7周周一)的课程。 二、加强安全教育宣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各学院要以主题班会的形式在学生中广泛开展人身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财产安全、网络安全和饮食
发表时间:2017年03月28日
关于2016-2017学年“文明班级”、“文明宿舍”评选的补充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了更好地发挥“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在良好校风、学风及学生人文素养和集体主义观念培养等方面的作用,结合本学年“文明班级”、“文明宿舍”评选活动开展的具体情况,经研究,学工部对“文明班级”、“文明宿舍”的评选活动进行了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文明班级”评选 “文明班级”相关的评选过程、内容、名额和要求不变,按原通知执行。 (http://xsc.aku.edu.cn
发表时间:2017年03月13日
关于评选2017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毕业生的思想教育,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学生努力学习,全面发展,以优异成绩报效祖国。学校决定在2017届毕业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在校注册的2017届毕业班学生。 二、评选办法 严格按照《安康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校发〔2016〕166号)文件执行。 三、注意事项及评选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学生学习《安康学院优秀
发表时间:2017年03月21日
关于做好江北校区创卫复验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江北校区各学院: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学校双创办公室关于创建卫生城市复验工作相关的通知和要求,我校江北校区是本次复验的重点区域,为进一步做好4月6日至8日复验期间江北校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宿舍卫生方面 要求学生不在窗户外晾晒衣物和鞋袜,将宿舍内日常用品摆放整齐,保持宿舍地面整洁,门、墙壁、窗户干净。 2.文明礼仪方面 要求学生自觉维护校园环境,不吸烟,不乱扔垃圾,不随
发表时间:2017年04月06日
关于2017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证申办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市教育局通知精神,现将2017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证申办工作安排如下,请各二级学院以及学生本人积极配合,按要求完成此项工作。 一、学生处只受理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办教师资格证,凡我校2017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均可自愿申办。 二、学生应准备的材料 1.照片:小2寸同底版彩色标准证件照片2张。1张贴在体检表上,另1张(办证时用)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和所学专业、班级,有重名者,还需
发表时间:2017年01月03日
关于开展安康学院首届心理健康教育优秀微课暨优秀心理团体辅导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关于组织开展陕西高校第二届心理健康教育优秀微课暨优秀心理团体辅导评选活动的通知》(陕高教生〔2016〕1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优秀微课暨优秀心理团体辅导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心理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兼职教师及辅导员 二、参评内容及要求 1.参评作品须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
发表时间:2017年01月17日
安康学院学生宿舍卫生检查信息反馈
 
发表时间:2017年02月28日
学工部多项学生工作获得省级荣誉和表彰
2016年,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在学校领导的精心指导和有关部门及各二级学院的鼎力支持下,坚持“目标引导,重心下移,过程管理,成效考核”的工作思路,部门上下团结一心,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在辅导员队伍建设、学生教育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学生资助等方面获得多项省级荣誉和表彰。 序号 荣誉和表彰 单位 时间 文号 等级 1 陕西省第四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 省高教工委 2016.04
发表时间:2016年12月30日
关于加强考风考纪教育严肃考试纪律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学生学风考风教育,严肃考试纪律,杜绝考试违纪、作弊现象,营造良好的学风、考风,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学生考风考纪宣传工作。二级学院要成立考风考纪工作领导小组,在学生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有关学籍管理、学位授予、考试管理、考试纪律及违纪处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引导学生正确对待考试,遵守校规校纪,提高学生诚信考试、遵守考试纪律的意识。 二、强化教育
发表时间:2017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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