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工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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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能

学生管理(少数民族学生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学生管理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与实施;

2.协助辅导员队伍建设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与实施;

3.统筹安排指导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网络思政)工作的开展;

4.负责辅导员日常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

5.负责学生工作相关档案管理、数据统计工作;

6.负责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单项奖励金等其它学生荣誉评选工作;

7.负责学生违纪违规处理工作;

8.负责学生档案管理工作;

9.负责迎接新生入校、毕业生离校的相关工作;

10.负责学生证办理、学生医疗保险统计咨询等工作;

11.负责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12.负责学生一站式社区建设管理工作;

13.兼学工部(学生处)日常办公事务;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管理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与实施;

2. 负责开设心理健康教育类课程,管理授课教师队伍,组织专兼职教师开展心理健康专题讲座。

3.负责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及结果反馈。

4.负责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做好心理健康科普知识宣传,开展心理辅导与心理训练活动。

5.负责组织实施日常心理咨询工作。

6.负责对重点学生进行心理干预,尽力使危机缓解和消除。

7.负责组织辅导员参加心理健康教育培训。

8.负责管理和指导二级心理辅导站、学生心理社团工作。

9.组织实施班级心理委员、宿舍舍长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朋辈队伍建设。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国防教育研究室工作职责

1.根据《国防教育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和上级要求,开展各项国防教育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军事理论教学等活动。

3.负责国防教育的宣传、知识普及、国防动员等日常国防教育工作的开展。

4.负责做好大学生应征入伍的宣传动员、报名预检、信息采集、体格检查、政治审核等一系列工作。

5.负责组织军事理论课教师开展业务培训与课程建设,提高军事课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水平,做好国防与安全教育教研室日常建设工作。

6.负责落实平时国防动员准备工作,配合上级武装行政部门完成年度国防潜力调查与报告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学生资助科工作职责

1.负责建立和管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不断完善“奖、助、贷、补、减、勤”的学生资助体系,组织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2.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组织安排助学贷款的申报、审查和核定,维护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系统,加强学校与银行的沟通和联系。

3.负责学生各类困难补助的审核、资金发放和“绿色通道”的管理工作。

4.负责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的审核、发放以及各种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5.负责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退役士兵助学金的材料收集、上报、及资金发放工作。

6.负责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做好校内勤工助学对象的资格审查、岗位审核和工资发放等工作。

7.负责各类社会捐资助学经费的审核、受助学生的资格审查、资金发放及上报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就业指导科工作职责

1.负责毕业生就业管理指导服务工作。

2.负责学校就业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和对二级学院就业日常业务的指导服务管理工作。

3.负责毕业生基本信息、就业数据、派遣计划的录入、核对、上报和检测工作。

4.负责就业信息平台和就业管理系统的建设管理维护,就业信息搜索整理审核发布。

5.负责毕业生就业推荐、就业协议的签订、考公考编的政审等工作。

6.负责校级就业洽谈活动的组织协调,校园招聘会和人才交流会的组织举办,校级毕业生实习就业基地的创建与联系工作。

7.负责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核定,落实毕业去向登记制度。

8.负责就业工作调查回访、工作总结、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撰写发布。

9.制定就业统计核查方案,指导二级学院做好就业统计核查工作,指导二级学院完成就业证明资料整理装订与归档工作。

10.负责二级学院就业考评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职责范围

1.负责学生公寓管理服务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与实施;

2.负责学生公寓物业服务公司的日常管理、考核等工作;

3.负责学生公寓日常安全和卫生工作的监管;

4.负责学生公寓设备、物资和器材的计划申报和管理工作;

5.负责学生公寓设施、设备的维修保障工作;

6.负责学生新生入住公寓、调整宿舍、办理退宿、毕业生宿舍清理等日常管理服务;

7.完成学生公寓的各项检查、统计、上报工作;

8.负责学生公寓文化宣传与建设工作;

10.协助处理违反公寓管理条例的学生,配合二级学院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11.负责对公寓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