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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国家奖助学金、学院奖助学金、长兴建筑集团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10/11 08:5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院系: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1年秋季学期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预算的通知》(陕教财[2011]46号)、《安康长兴建筑集团助学金协议》、《安康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暂行办法》(院发[2010]152号)等文件精神,为统筹安排我院2010——2011学年度各项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助学金评审种类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学院助学金、长兴建筑集团助学金

二、奖助学金评审对象、条件、等级、程序、办法

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建库工作以及国家奖助学金、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按照安康学院《学生手册》相关办法执行。

2.安康长兴建筑集团助学金评审工作按照《 安康长兴建筑集团助学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执行。

三、时间安排

(一)国家奖学金

1.10月11——10月17院系评审公示、推荐上报阶段

2.10月18——10月24学院审核公示、学生在线申请阶段

3.10月25——10月27汇总上报阶段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学院助学金、长兴建筑集团助学金

1.10月11——10月22宣传、学习、综合测评、贫困认定及建库阶段

2.10月24——10月30院系评审公示、推荐上报阶段

3.10月31——11月4学院审核公示阶段

4.11月7——11月19学生在线申请阶段

5.11月20——11月25汇总上报阶段

    四、报送材料

1. 评审结果的正式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纸质版和电子版)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安康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纸质版)

4.《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安康学院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安康长兴建筑集团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纸质版)

5.国家奖助学金在线申请导入模板(电子版)

6.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汇总表(纸质版);

7.《获奖获助学生信息确认签字表》(纸质版、电子版)

五 、相关要求

1.各院系要加强资助政策学习,领会精神,把本次奖助学金评审工作作为对学生进行理想教育、诚信教育、感恩教育的有效载体,教育学生奋发向上、自信自强,以优异成绩回报国家和社会。主管学生工作的院系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亲自组织协调此项工作的安排和落实。

2.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院系自接到通知之日起,立即组织本院

学生,严格按照具体办法和分配名额,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建档以及各项奖助学金的评审、上报工作,国家奖学金评审中,本科评审比例把握在65%左右。各院系应重点关注家庭遭受旱灾、洪灾、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审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评审结果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本院系师生进行公示。

3.为不影响学院及时上报教育厅,请各院系按规定时间上报各项评审材料。国家奖学金上报时间为20111017;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学院助学金、长兴建筑集团助学金上报时间为20111030

4.评审结果上报学生工作部(处)后,各院系迅速组织获奖、获助学生,通过“陕西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在线申请:国家一等助学金必须从认定为特殊困难的学生中产生。

注:《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安康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安康学院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安康长兴建筑集团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奖助学金在线申请导入模板》、《获奖获助学生信息确认签字表》、以及相关国家奖助学金资助政策均挂在学生处网页助学工作栏,请自行下载。

附件:1.20102011学年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20102011学年学院奖助学金、长兴建筑集团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