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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高校2018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考试安康学院考点考务安排
安康市高校2018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教师资格 考试安康学院考点考务安排 主    考:闵小平 副 主 考:杜宗辉 考风巡视组组长:李  岩 江北校区:彭晓进  叶  繁 江南校区:陈晓靖  谢玉玺    考务人员: 江北校区:杨朝霞  袁自强  柯小敏  单小平    陈  刚(教室管理科)           张  岳(学生)   江南校区:黄  勇  王瑞卫  罗小琴  李  华  马谊财
发表时间:2018年01月05日
关于开展陕西省第四届高校优秀辅导员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中共陕西省高教工委关于开展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陕西省第四届高校优秀辅导员推选展示工作的通知》(陕高教生〔2018〕3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陕西高校优秀辅导员推选工作,选树辅导员先进人物,宣传辅导员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以引领广大辅导员增强素质能力,提升专业水平,提高工作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 陕西高校优秀辅导员人选 二、推选范围 近
发表时间:2018年03月21日
关于开展安康学院第十一届心理健康文化节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文化节”是以促进大学生快乐成长、健康成才为目的,以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心理健康理念、了解和掌握心理调适技能为主线,以人才培养为基础的校园文化活动。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文化节”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科学性,提升我校师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积极性、创新性和自主性,按照省委高教工委学工部的总体安排
发表时间:2018年03月19日
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春季是学生危机事件高发时段,为了做到心理问题早期发现、及时防范、有效干预,防止学生因严重的心理障碍引发恶性事件发生,确保在校大学生的身心健康,维护校园稳定,学校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18年3月19日——2018年4月28日 二、排查范围 全日制在校学生 三、排查程序 1.自查。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二级学院对学生开展心理危机
发表时间:2018年03月19日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文明班级”“文明宿舍”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优化育人环境,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和集体主义观念,本学期将启动2017—2018学年度文明班级、文明宿舍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程序及工作内容 本次评选活动从2018年1月上旬启动到2018年6月中旬结束。 1.二级学院动员:各二级学院依据本通知和《安康学院“文明班级”“文明宿舍”评选办法》(校发[2013
发表时间:2018年01月05日
关于加强2018年学生春季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春季来临各种意外安全事故防范也进入关键时期,为了做好春季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生安全与校园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高度重视学生春季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增强学生安全工作的紧迫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落实好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建立学生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完善学生安全工作机制。 2.加强安全教育宣传。重点开展用电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人身财产、饮食
发表时间:2018年03月19日
关于做好2018年寒假学生离校及留宿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我校寒假放假时间,现将学生公寓假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8年寒假原则上要求学生回家休假过年,少数学生确因特殊原因需要留校的,请严格按照“安康学院寒暑假学生留校住宿申请表及安全承诺书”的要求履行留校住宿手续。各二级学院要将最后确定的“寒暑假留校住宿学生登记汇总表”报送学工部并在学生公寓管理科进行备案。要专门组织召开本院留校学生会议,着重对留校学生进行人身、财产、消防和交通
发表时间:2018年01月10日
2017年度专职辅导员考核结果公示
根据《安康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党发﹝2011﹞46号)文件精神,经个人自评、学生评价、二级学院考评、学校联评等程序,结合辅导员工作实效,经研究决定,杨  曼等5名同志为年度考核优秀,刘泽桢等4名同志为优秀辅导员,现公示如下: 一、年度考核“优秀” 农生学院:杨  曼 外语学院:常远红 化工学院:王  瑜 文传学院:沈  菲 经管学院:石晓琳 二、优秀辅导员 艺术学院:刘泽桢 体育学院:郭建
发表时间:2018年01月05日
关于开展2017年辅导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2017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师德考评工作安排,为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辅导员工作,促进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安康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党发〔2011〕46号)和《安康学院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院发〔2010〕10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考核工作安排,现将2017年辅导员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7年在校从事学生思想政治
发表时间:2017年12月18日
关于2018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证申办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市教育局通知精神,现将2018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证申办工作安排如下,请各二级学院以及学生本人积极配合,按要求完成此项工作。 一、学生处只受理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办教师资格证,凡我校2018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均可自愿申办。 二、学生应准备的材料 1.照片:小2寸同底版彩色标准证件照片2张。1张贴在体检表上,另1张(办证时用)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和所学专业、班级,有重名者,还需
发表时间: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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